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2012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39号)文件要求,高教研究室、体育学院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了自查总结材料。2015年11月18日,高教研究室组织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国资处、人事处、学生处、科技处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对“体育教育”专业自查工作进行了校级检查验收。现按照教育厅要求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9日—25日。
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25日17:00点前向校高教研究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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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室
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