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发[201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考试试卷质量,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期末考试试卷检查执行办法》,现组织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
检查由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两部分组成。单位自查根据《西安工业大学考试试卷装订及归档规范》和《西安工业大学考试试卷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进行,并对本单位试卷检查结果进行认真总结。学校检查由高教研究室聘请专家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将所抽查试卷(见附件2)交高教室综合科(行政楼516室/86173173)。
要求如下:
1. 单位自查工作应在主管教学领导的主持下,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成立检查小组认真实施检查。
2.单位自查试卷门数不低于考试课程的20%,并将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报告,提交高教研究室。
高教研究室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