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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6-04-05 09:29   审核人: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群众性科研活动聚焦于高等教育科研原创性,提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繁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一)选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二)成果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前沿性,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三)成果有一定社会价值,产生了良好的行业影响,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有借鉴价值,尤其为陕西高校的教育决策和改革实践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咨询意见。

(四)成果内容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方法科学,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二、成果类型及要求

(一)本次推选的成果分为四类

1.学术著作类。应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起促进作用,对教育科学决策有重要参考。

2.研究报告类。开展了较大范围的调研、较深入的实证研究,或接受相关部门委托,或提供有关咨询,或提交有关部门被采纳,或获得相关批复,或在一定范围内应用,有重要的指导及参考作用。

3.学术论文类。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和一定的理论贡献。

4文献译著工具类。成果要求主题明确,在本领域具有基础性、权威性,对高等教育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成果完成时间应为最近3年,具体为201311日到20151231日。

2.已经获得上一级学会奖励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选。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5.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6.个人学术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7.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学术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8.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等)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和推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填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专著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2份;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需要提供标明作者姓名和撰写时间的打印件2份,并需要提供项目委托单位证明或成果采用证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的研究成果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每项成果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或打印件)、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使用统一目录(见附件2)。专著的原件不需装订。

(二)推选程序

1.各学院、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排序,审核公开发表成果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然后统一报送高教研究室综合科。每个单位至多推荐5项成果参加评选。

2.高教研究室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选10项报送省高等教育学会。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地址

1.201641—11日为成果申报受理期,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请报送至高教研究室综合科(未央校区行政楼516室)

联系人:张楠

电话:029-86173173/13572884303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2.附件材料目录

 


                                                            
高教研究室  

                                                             201641
附件【附件1:陕西省高教学会第七次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高教室2016.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附件材料目录-高教室2016.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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