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教学督导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监管,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教学督导团章程》、《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办法》和其他有关教学管理制度要求,修订本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请各学院于4月29日前将纸质版《西安工业大学XXX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及教学督导组名单(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至高教研究室(未央校区行政楼516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jstg@xatu.edu.cn。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29-86173173
高教研究室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