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考试试卷质量,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期末考试试卷检查执行办法》,现组织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
检查由学校抽查与单位自查两部分组成。学校抽查由高教研究室聘请专家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5月17日前将所抽查试卷(见附件1)交高教室(未央校区行政楼516室)。单位自查根据《西安工业大学考试试卷装订及归档规范》和《西安工业大学考试试卷质量评价表》(见附件2)进行,并对本单位试卷检查结果进行认真总结,2016年6月10日前将总结结果提交高教室。
要求如下:
1.单位自查工作应在主管教学领导的主持下,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成立检查小组认真实施检查。
2.单位自查试卷门数不低于考试课程的20%,并将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报告。
联系人:张楠 电话:029-86173173/13572884303
高教研究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