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特别强调,“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双一流’建设,支持中西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大学”。这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布的高等教育发展新的动员令,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最紧迫的战略任务。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开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新征程的新任务正等待我们去落实。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我国高等教育研究应该沿着什么道路前进、应遵循什么原则、用什么方法指导,不仅是高等教育学术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事要事,也是高等教育战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奋进之笔”的关键任务。
一、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研究要运用“新思维”、抓准“真问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强调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在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有关论述中同样充分体现,他强调,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为谁著书、为谁立说,是为少数人服务还是为绝大多数人服务,是必须搞清楚的问题。世界上没有纯而又纯的哲学社会科学。世界上伟大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都是在回答和解决人与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创造出来的。高等教育研究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方面,同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换句话说,高等教育研究要有所建树、有所作为,必须树立为满足人民对高等教育的需要,促进高等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而做学问的理想;必须自觉把个人学术兴趣转移到服务国家需求、回应社会关切上;必须自觉把个人学术追求同国家和民族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力争作出经得起实践检验,对实践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咨询建议、改革方案等。这是新时代高等教育研究需要具备的“新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新时代高等教育研究要突出“问题导向”,必须着眼于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关键环节,抓准“真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我国高等教育研究为促进教育理论创新、指导教育实践做出了贡献、发挥了作用。但是不容忽视,高等教育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假大空”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源自高等教育实践,而是来自于书本资料中得来的假说和空想,闭门造车式地进行所谓的理论建构,提出的问题既无理论根据,又无实践根基,往往还会以繁琐、冗长、晦涩且高深莫测的论述去阐发不证自明的问题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伪问题。这样的研究如何担当起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如何指导高等教育实践,如何推动高等教育理论创新?新时代高等教育研究迫切需要运用新思维、探索新方法、抓准真问题,推进高等教育研究达到新境界。
教育部把2018年作为调查研究之年,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高等教育研究领域要切实抓好调查研究工作,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不论是高等教育理论工作者还是实践操作者,都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真问题,研究真问题,解决真问题。只有这样,高等教育研究才能焕发活力,彰显价值。
二、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研究要探索“新模式”、做好“真研究” “不忘初心”是高等教育研究者时刻要反思和警醒的事情,只有明确“初心”所在,才能廓清高等教育研究的终极目标与核心要义。高等教育研究的“初心”就是要解决高等教育存在的实践问题。但随着学科化的发展,高等教育研究逐渐出现了一种倾向,即偏重于著书立说、发表文章以及申报各类课题,片面强调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化。通过研究形成著作、文章,对于学科建设固然重要,但是把高等教育研究看成“唯成果论”,这就偏离了高等教育研究的“初心”和出发点。高等教育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满足人民对美好教育的需求,是解决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如果高等教育研究仅仅是从书本到著作、从资料到文章,仅仅只是空讲学术观点,这就忘记了高等教育研究为什么出发。
既然高等教育研究的目的在于解决高等教育实践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那我们就要有目的地转变高等教育研究现有的模式,积极去探索高等教育研究的“新模式”。这种新模式就是要基于“真问题”,提倡探索“边实践、边研究、边应用、边总结、边宣传、边推广”的新模式。这六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从实践中进行的研究,才是“真研究”。这样的研究成果形成之后要在实践中应用,并在实践中去检验其是非成败,然后进一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形成可供指导实践的理论。好的经验和成果还要借助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从而在高等教育领域得到推广。这样的研究路径就形成了由实践到理论、理论再指导实践的完整的研究链条,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应成为新时代高等教育研究要探索的“新模式”。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出现了一批优秀的成果,在理论与实践上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我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中,还存在着数量不少的华而不实的“伪研究”。这些“伪研究”打着各种课题的名义,采用不着实际的方法,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不仅扰乱了高等教育研究理论体系的构建,而且还误导了高等教育领域的实践探索。那么,如何做高等教育研究的“真研究”呢?这就需要从“真问题”出发,真正广泛收集实践经验,采用正确的研究方法,认认真真做调研,扎扎实实进行实证研究,踏踏实实做好案例库和数据库建设,切实保证研究程序不走过场、不摆样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等教育研究能够形成规律性的认知成果。
三、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研究要开拓“新境界”、推动“真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办好“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出新的全面部署,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高等教育研究要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先发展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个大方向,扎根中国大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国际视野充分借鉴他国经验,开拓新时代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研究“新境界”。同时,如同前面所述,新时代高等教育研究需要具备的“新思维”是建立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之上的,这里所指的“新境界”也必须建立在这一发展思想之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在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过程中,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研究人民的教育需求,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让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创新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社会发展、实践深化、历史前进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必然要求。高等教育研究要真正做到总结好中国经验,真正做到反映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服务高等教育改革创新。高等教育研究者应该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强对改革开放40年以来高等教育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提炼出指导高等教育实践的新理论,从而推动高等教育研究“真创新”,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理论体系。
四、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研究要作出“新贡献”、确保“真管用” 新时代高等教育研究要运用“新思维”,抓准“真问题”,探索“新模式”,做好“真研究”,最后的落脚点是要作出“新贡献”。“新贡献”不能限于学科建设,不能止于学术发表,不能囿于理论构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服务”思想,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发展方向,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指针。高等教育研究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并不断强化“四个服务”意识。“新贡献”就要满足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现实需要,以“大格局”做“大研究”,真正把高等教育研究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美好向往紧密结合在一起,始终与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同向而行,在回应关切、服务需求中作出“新贡献”。
这种“新贡献”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满足各级政府的高等教育决策需要,为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建言献策;二是为高校治理现代化服务,针对高校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为高校师生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排忧解难;四是助力高等教育学科建设。
高等教育研究要抓好“成果导向”,确保研究成果“真管用”,这也是检验教育研究成果贡献度的重要标准之一。邓小平同志曾讲:“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这个“精”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这个“用”,就是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就是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个相结合的理论成果,就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当前,推进高等教育研究科学发展,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担当起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使高等教育研究真正满足服务人民、回应需求、创新理论、科学决策、推动实践等多方面需求,做好资政、咨教、咨询服务,切实保证研究“真问题”、做“真研究”,所取得的成果“真管用”。
(杜玉波,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北京 100191)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