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的脚步近年来不断在推进。2015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可见,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高等教育建设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双一流”建设。如何保证“双一流”建设方案能够平稳有效地实施,评价和评估是关键。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积极引入专门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有效性。突出建设实效,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体系,充分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引导高等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在这样的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对“双一流”建设中出现的评价和评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目前国内有不少学者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评估与评价展开了研究与讨论。然而对高校的院系进行评估的研究却并不多。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院系评估的研究。
所谓院系评估,顾名思义,是由高校自身主导的,由高等学校对其校内各从事教学、科研的学院、系所或者研究中心的评估。进行院系评估时,高校务必一直牢记必须和自己的战略发展规划密切相关,或者说必须在自己战略发展规划下指导院系评估。
所以,高校第一步要做的是将院系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正在战略发展期的院系,一种是进入了发展平稳期的院系。对于正处在战略发展期的院系,因为学校的期望是中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所以不宜以短期的投入产出指标对其进行评价,而是抱着“让子弹飞一会儿”的态度,让这些院系有更多的自由去开拓进取。对于发展平稳期的院系,高校就要秉持这样一种管理理念,即资源一直是稀缺的、必须将稀缺的资源用于具有良好投入产出效率的院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的、定期的、严格的、全面的投入产出效率评估。
接下来,本文大致描述一下针对发展平稳期的院系进行院系投入产出效率评估的大致流程。
首先,确定评估周期。评估的周期不宜过短,否则院系容易怨声载道,评估结果也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导致不准确,更为重要的是,这样会人为助长短期行为,而这对于“双一流”建设是极其不利的。
其次,确定学校对院系资源投入的指标。因为是高校给自己的院系进行评估,所以投入只需要考虑学校对院系的各种直接与间接的资源,院系从学校外部获得资源(包括经费、杰出人才的引进等)都应该算院系的产出。具体而言,高校对院系有如下四项投入:
(1)各种直接与间接的经费投入。包括根据学生和教师人头或者比例的定额拨款,比如教学经费、自主科研的项目经费等;资助院系发展的专项经费;减免或者返还院系上交的经费;放权院系进行培训的收入(为什么需要将这部分经费作为学校的经费投入呢?因为如果学校统筹培训,那么院系就没有这部分收入,而且这部分收入本身是利用高校声誉获得的,培训又不是“双一流”的核心业务)。
(2)场地。所有用地面积都是学校的投入,包括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实验室等。
(3)学生。本科生可以不算学校的投入,但是研究生作为科研的主力军之一,应该算作是学校对院系的投入。
(4)有事业编制的教师人数。
再次,确定院系的成果产出指标。那些能够给学校、国家和人类带来知识、声誉与影响力增加的都应该算是产出。建议高校在确定院系的产出指标时,可以借鉴国际、国内重要的大学排行、学科评估的各项指标和自己学校的特色以及战略规划后,确定好产出指标,并且在过程中要充分和院系进行沟通。
最后,挑选合适的评价工具对院系的投入产出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已经有了很多不同的评价方法与工具,不同的方法与工具有不同的侧重。具体采用哪些方法及其工具,这同样需要学校和院系进行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
总之,目前我国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这必然会导致越来越多的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方开始关注大学院系层次的评估。高校要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与特点,明确院系评估关注的方向,建立评估制度,构建“双一流”院系评估的投入与产出的评估指标,然后选择符合评估目标的方法和工具。最后,高校基于院系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最终促进“双一流”的建设。